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涉恶案件提供辩护


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检验、社会检验,积极引导律师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

3月27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罗某等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案件。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了3名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参加了该案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正确履行辩护人职责,依法、有序地为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通过辩护使案件达到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确实、证明充分的有关要求,同时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还派出了工作人员进行旁听,了解审判情况,对庭审辩护质量进行监督评查,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该案中,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出庭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充分彰显了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体现了司法民主。

(作者:肖青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