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意见缓解“看病贵”: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4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卫健委获悉,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全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据介绍,江西省将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有关规定,建立全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全省医保药品目录时,对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按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将基本药物制度与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通过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补助等资金来源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强群众获得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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